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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毀約不買 | 可要求賠償差價損失

法律 閱讀(1.48W)
買方毀約不買 可要求賠償差價損失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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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方毀約不買了怎麼處理

二手房買方毀約不買了,買方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賣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買方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並賠償損失。如果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則賣方可以主張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實際損失高於違約金30%的,可以主張賠償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