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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到期違約不回購也不給劃分商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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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到期違約不回購也不給劃分商鋪怎麼辦
開發商到期違約不回購也不給劃分商鋪怎麼辦
1、購買售後包租的商鋪,到期回購。但開發商到期違約,既不回購,也不給劃分商鋪,也沒有給辦產權,屬於民事糾紛,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
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