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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簽了預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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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簽了預售合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買房子簽了合同還能換房子嗎

可以,但需要與房屋銷售商協商,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才能換房子。

判定是否能更改換房、要回定金,首要看的一點是,這份認購預約書是否有效,之後再根據定金的法律效應劃分買賣雙方的責任歸屬。

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