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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查封贈與房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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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查封贈與房產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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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產賣了沒過戶法院能查封嗎?

觀點二認為:《物權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實施在先,《物權法》實施在後,《物權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應是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修正。不動產的物權公示應該以過戶登記為準,只要未辦理過戶登記,產權人就應是登記在冊者。既然房子產權還在被執行人名下,法院就可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