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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託開發中 | 委託人應當履行哪些主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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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託開發中 委託人應當履行哪些主要義務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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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的主要義務


1、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未訂立合同的,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報酬。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2、償付費用的義務。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費用。

以上就是居間合同中涉及的權利與義務,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合同是為了使行為更具有法律效力,居間合同作為一類提供服務型合同更是如此。因此,理性嚴謹的對待居間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使居間合同真正發揮其服務效能,同時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居間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十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