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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充足被告缺席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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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充足被告缺席怎麼處理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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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充足被告缺席怎麼處理

在審判實踐中,離婚案件缺席審理最常見的有兩種情形:
一種是被告處於下落不明而採用公告送達方式缺席開庭;另一種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開庭。如果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則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會依法判決原被告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