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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簽字幾天能提車?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16W)

一、對方不簽字幾天能提車?

對方不簽字幾天能提車?

對方不簽字大概一個禮拜的時間就能夠提車。交警應按程式將事故認定書送達,對方不簽字不影響按程式提車。如果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說明取證和鑑定都已經完成,不需要對機動車作進一步鑑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扣留車輛返還當事人。

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後應當出具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籤的,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效力。

2、按照目前法律之規定,事故認定書出來後交警無權扣車,且應當及時出具放車單。

3、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終得不到賠償款的,應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二、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是怎樣的?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並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範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對於當事人來說可能會存在扣留車輛的情況。扣留車輛僅僅是暫時性的臨時性措施,等到案情偵查完畢相關的事項已經審理清楚的話,就可以通知相關的當事人領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