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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不簽字能離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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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離婚對方不簽字能離掉嗎?

起訴離婚對方不簽字能離掉嗎

可以。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另一方不簽字並不影響訴訟程式的進行。婚是否能離成,則要看是否符合離婚的條件看法院是否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該怎麼確定?

孩子撫養權一般綜合衡量雙方經濟條件、居住條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齡等因素,也考慮孩子目前是跟誰生活的,具體而言兩週歲內的小孩一般會判決隨女方,除此之外,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權歸誰,10週歲以上的,徵求小孩的意見,不撫養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綜合確定,一般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三、起訴離婚財產怎樣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七十七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七十九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起訴離婚只要是法院認定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就會判決夫妻雙方離婚,一方不簽字也不影響法院的判決。夫妻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比較大,在處理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夫妻能夠妥善處理,讓孩子能夠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