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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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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一、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____鎮房屋,當事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建築法》第61條
第二款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
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檔案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檔案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稽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稽核的結果負責。  
(1)出租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____鎮房屋,違反《建築法》第61條、《消防法》第10條的強制性規定,但是不論是合同法還是《解釋》均未將此種情形規定為合同無效情形。  
(2)根據《解釋》第8條第
(三)項規定,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因此,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房屋,不應當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但是,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的,承租人有解除權。  
二、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____鎮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解釋》第2條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____鎮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____鎮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2)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____鎮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3)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____鎮房屋,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應當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三、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農村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農村房屋是指鄉、村規劃區內的房屋。  《解釋》第1條
第二款規定,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法律、法規對農村居民住宅設計、建設、驗收方面的規定,至今適用的仍然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務院第116號令釋出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農村居民房屋的設計、施工、驗收均缺少具體和嚴格的標準。因此,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四、臨時建築物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解釋》第3條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因此,臨時建築物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分為以下情形:  
(1)臨時合法建築物房屋租賃合同依法有效。  
(2)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合法建築物房屋(轉化為無法建築物)租賃合同,超過使用期限部分無效。  
(3)臨時非法建築物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4)臨時非法建築物房屋租賃合同和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合法建築物房屋租賃期限,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批准的有效。  標準版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怎樣的下面b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房屋租賃合同範文做參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
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____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
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