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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稅怎麼徵收

經濟適用房 閱讀(7.54K)

眾所周知,我國是實行土地所有制的國家,土地是屬於國家集體的,所以在買房的時候會有兩個證。一個是房產證,另一個就是土地使用證。這是因為我們都交了土地使用稅的原因。那麼對於已經擁有的房屋還要交嗎?我們就以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稅徵收為例,瞭解一下。

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稅怎麼徵收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四、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因此,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全額徵收房產稅。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按照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徵、免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個人居住用房屋及院落用地等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從《上海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規定》中對免徵範圍用房規定來看,對於個人房產是否屬於免徵房產,主要看其是否為個人居住用房屋,按照字面理解,應該理解為用作居住需求的房屋都在免徵範圍內,如果這樣理解,即使是用於出租的房屋應該依舊屬於免徵土地使用稅的範疇。

在我國稅改革後,土地使用稅是屬於地方稅的一種,是基於繳稅人對資源的佔用而徵收的資源稅,其與前一時期炒的火熱的物業稅雖不是同一稅種,但其作用非常相似,也都是對房地產的持有環節徵稅。從稅收體系看,完整的稅收體系應包括流轉稅類,比如說們的增值稅,所得稅類,比如我們的企業所得稅,財產稅類,比如物業持有稅。我國的財產稅徵收情況較差,比如說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等等,其在我們稅收收入中所佔比重遠遠低於其他兩個稅種,這是與其他稅收制度較為成熟的國家作法大不一致,所以,今後我國對財產類稅收必定加強,比如說物業持有稅、遺產稅等。就房地產來說,對房地產持有環節的0收稅,已經成為房地產調控政策有利推進的障礙,具體講,由於持有房產環節的0稅收,對於房地產過度投資行為、投機行為,當前的房地產土地、稅收、金融政策顯的蒼白無力,所以國家出臺物業稅或者其他類似稅收政策已經勢在必行。

現將國家稅務局(89)國稅地字第140號《關於印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與我局有關規定疫病貫徹執行。並對其中部分條款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關於基建專案在建期間使用的土地,原則上應徵收土地使用稅。但對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專案,因佔地大,建設週期長,在建期間又沒有經營收入,按規定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所在地稅務機關稽核後,報我局批給予以定期減徵或免徵土地使用稅的照顧。

二、關於對落實私房政策後已歸還產權,但房主尚未能收回的房屋的用地,仍按我局地方稅處滬稅地(89)7號代電通知的處理意見暫緩徵收土地使用稅。

三、對集貿市場(農貿市場)用地,仍按我局滬稅地(1989)96號文(編者注:見《企業財稅法規選編》第7冊第1145頁)第四條規定確定徵、免土地使用稅。

四、對各類危險品倉庫、廠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範用地,可暫時免徵土地使用稅,具體劃分由各區、縣稅務機關會同企業基建部門確定。

五、企業搬遷後,其原有場地和新場地都使用的,均應按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稅,原有場地不再使用的,可經所在地稅務機關稽核,報我局審批後暫時免徵土地使用稅。

以上就是對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稅怎麼徵收這一問題的具體的回答,其實如果你仔細閱讀之後你會發現要不要徵收,是根據你私房的具體用途來進行的。如果適用於出租的商業租賃,那麼是要徵稅的。但若是農林等生產用就不需要了。這一點大家是要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