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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經濟適用房 閱讀(2.18W)

土地屬於公共資源,當其被徵收利用時就需要加以一定的稅費徵收已保護土地的利用價值。不同區域由於經濟發展程度的差異對於土地使用的稅收也有著不同的稅率規定。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吧。

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例如:幾個單位共有一塊土地使用權,一方佔60%,另兩方各佔20%,如果算出的稅額為100萬,則分別按60、20、20的數額負擔土地使用稅。

徵稅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的特點

1、對佔用土地的行為徵稅

2、徵稅物件是土地

3、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深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該問題主要從土地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出發。一般情況下來說土地使用稅稅率主要從土地的使用情況為依據,實行差別幅度稅額。除此之外,深圳作為一線城市,在稅率標準上一般高於其他二三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