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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嗎

廉租房 閱讀(2.14W)
時間:2024-02-20 06:59:34瀏覽:3787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集體土地使用證不是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是土地的所有者或者是使用者對土地的使用權利的一種法律憑證,而房產證是購買房屋者,通過交易的方式來取得房屋的合法權利。可以依法對房屋進行使用。
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嗎

不是,

土地證是證明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房產證是證明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土地證只是證明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是屬於兩種證件,是不一樣的土地使用證代表的是對土地擁有使用的權利,而房產證代表的是對房子擁有所有權利,可以依法對房屋進行轉讓,租賃佔有等等行為。因此兩種證書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