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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訴訟

智慧財產權訴訟是指在人民法院進行的,涉及智慧財產權的各種訴訟的總稱,包括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智慧財產權行政訴訟和智慧財產權刑事訴訟。從這一角度講,智慧財產權訴訟不是一類單獨的訴訟型別,其本質仍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刑事訴訟的總和。

智慧財產權訴訟

法律依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行政複議規程》 第九條

 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行政複議。
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構已經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複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行政複議申請後,發現在受理前或者受理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且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駁回行政複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