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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訴訟時效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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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智慧財產權訴訟時效多久

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侵權的訴訟時效適用問題也作了類似的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對於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未作明確的限制性規定,縱觀世界主要民法典國家的規定。

訴訟時效成為適用於一切財產關係的法律制度,圍繞智慧財產權提起的訴訟請求無一例外地服從訴訟時效的制約。

我們可以確定無疑地說,智慧財產權的權屬糾紛請求是應當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的理解不可能也不應當得出“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要求停止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請求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結論。

停止侵權的請求要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要求確認自己依法應享有權利的請求也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圍繞智慧財產權這一客體產生的一切法律爭議(權利確認之訴、權利變更之訴、權利消滅之訴、損害賠償之訴)都應當受訴訟時效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