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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時效

智慧財產權保護 閱讀(1.76W)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時效為三年。
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案件與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是一樣的,並且都是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