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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減緩。《專利收費減繳辦法》規定,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一)申請費(不包括公佈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四)複審費。【法律依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第2條規定,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一)申請費(不包括公佈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四)複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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