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專利>

專利申請駁回複審的時間是幾個月

專利 閱讀(6.66K)

一、專利申請駁回複審的時間是幾個月?

專利申請駁回複審的時間是幾個月

專利駁回申請複審的時間為三個月,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根據《專利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複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專利駁回複審多久出結果?

專利申請被駁回→提出專利申請複審(3個月內)→形式審查→專利複審前置審查→專利複審委員會審查→維持駁回決定或撤銷駁回決定→駁回不服司法救濟程式。

專利複審程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複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並作出決定。複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複審的案件。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複審程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

三、專利審查意見的修改標準是怎樣的?

申請人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後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修改的,應當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修改。

如果修改的方式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則這樣的修改文字一般不予接受。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即使修改的內容沒有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也不能被視為是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的修改,因而不予接受:

(1)主動刪除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擴大了該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範圍。

(2)主動改變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導致擴大了請求保護的範圍。

(3) 主動將僅在說明書中記載的與原來要求保護的主題缺乏單一性的技術內容作為修改後權利要求的主題。

(4) 主動增加新的獨立權利要求,該獨立權利要求限定的技術方案在原權利要 求書中未出現過。

(5) 主動增加新的從屬權利要求,該從屬權利要求限定的技術方案在原權利要求中未出現過。

申請專利是比較困難的,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事情發生,專利的申請人對於負責稽核專利審查的部門的決定不服的,就可以申請複審的程式,一般申請複審的程式需要在三個月後才能有結果,到時有了決定後會通知專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