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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被駁回複審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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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被駁回複審時間是什麼時候?

申請專利被駁回複審時間是什麼時候?

專利駁回複審的週期是三個月,專利申請人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局複審的話,一般是提出專利申請,複審是在三個月之內,由他們組織委員會來進行審查,所以說整個的時間是需要按照對方的一些辦事效率來進行確定的

當然如果專利複審都不通過的時候,就會更加延長專利審查的時間,專利人沒有通過複審的時候要麼直接放棄專利,要麼就繼續走專利訴訟的方向,讓專利技術在最後一線生機中取得成功,所以專利人需要做好準備如果複審不通過,是否要採用訴訟方式,但是這樣的費用相對來說比較高昂。

二、申請專利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1、應進行專利文獻檢索查新,以判斷髮明創造是否符合專利三性的基本條件。這時對專利三性的判定僅僅是初步的,檢索以儘量減少專利申請的盲目性、增加專利授權的把握性和授權後的法律穩定性,另一個目的是便於找到現有對比技術,以便更準確地撰寫權利要求書和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2、需要對競爭對手的技術經濟發展動態及其專利策略作進一步分析,並檢查本申請是否符合本方產品及技術經濟的發展戰略及專利戰略。

3、做好相關技術保密工作,委託專業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4、注意申請專利的時間,防止被別人捷足先登。

三、專利複審流程的合議審查要求是什麼?

在合議審查過程中,合議組對複審請求書、申請案卷及原審查部門的前置審查意見進行全面的研究。

合議審查中,合議組一般只是針對駁回決定所依據的理由和證據進行審查。

但,合議組在合議審查中發現審查文字中存在足以用在駁回決定作出前已告知過申請人的其他理由及其證據予以駁回的缺陷,或存在駁回決定未指出的明顯實質性缺陷或與駁回決定所指出缺陷性質相同的,就可以對與之相關的理由和其證據進行審查,並且經審查認定後,應當依據該理由及其證據作出維持駁回決定的審查決定。

此外,合議組在合議審查中可以引入所屬技術領域的公知常識,或補充相應的技術詞典、技術手冊、教科書等所屬技術領域中的公知常識性證據。

申請專利被駁回之後,複審的時間是三個月。申請專利時,要注意檢索專利的文獻,要判斷專利是否符合三個基本條件,如果不符合,專利局不會批准。申請專利的過程中要注意時間,注意技術保密工作,如果自己不好操作,可以委託專門的代理機構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