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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駁回專利怎麼申請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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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駁回專利怎麼申請複審

關於駁回專利怎麼申請複審

1.複審請求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可以請求複審的駁回決定包括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請求人未針對專利局所作出的駁回決定提出複審請求的,複審請求將不予受理。

2.複審請求的費用

請求人應當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繳納複審費。複審費:發明專利1000 元,實用新型專利300 元,外觀設計專利300 元。

3.複審請求檔案的形式要求

請求人應當提交複審請求書,並且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請求人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複審請求書》表格,並嚴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項填寫。請求人在提出複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通知書作出答覆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檔案;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複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

4.司法審查

請求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二、專利申請駁回是什麼意思

專利申請駁回是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申請予以駁回不授予專利的決定。就中國專利審查程式而言,產生駁回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1)經初步審査,專利局認為專利申請明顯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或需要申請人限期陳述意見或補正,經陳述意見或補正後,仍認為不行的,予以駁回。

(2)經實質審查,專利局認為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規定,要求申請人限期陳述意見或修改,經陳述意見或修改後仍不行的,予以駁回。

(3)專利局在接到異議後要求申請人限期作出答覆,對所作答覆進行審査後,認為異議成立的,予以駁回。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對於專利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專利被駁回以後,當事人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放棄複審的機會,也就是放棄繼續申請專利權,另外一種就是繼續提交請求複審,向有關的部門提出複審請求以後,再繳納相關的費用,然後再由專門的部門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