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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資訊公開主體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7.73K)

最近,各地發生了一些和徵地有關的衝突事件,徵地衝突其實與資訊的傳遞不透明,不舒暢有很大一部分的關係。要知道,市縣政府是土地徵收資訊公開主體,只有通過多種有效途徑及時公開徵地資訊,方便了群眾們查詢,保障了大家的知情權,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減少誤會的發生。

土地徵收資訊公開主體

國土資源部透露,該部發出通知要求,在徵地工作中,要嚴格履行徵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和批後“兩公告一登記”程式,並通過多種有效途徑及時公開徵地資訊,方便群眾查詢,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民知情權。

據介紹,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徵地資訊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主要是針對當前徵地資訊公開工作的重點和薄弱環節。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市、縣徵地資訊公開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要求,加大公開力度,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民知情權。

針對目前基層徵地資訊公開存在內容不全面、公開行為不規範、公開程式不健全、群眾獲知公開資訊不便捷不及時等問題,《通知》著重強調市縣徵地資訊公開主體責任。《通知》說,按照“誰製作、誰公開”和“就近、便民”的原則,市縣政府為徵地實施和徵地資訊公開的主體,對做好徵地資訊公開工作起到關鍵作用。

《通知》要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市縣切實履行職責,著力從基層管理層面做到徵地資訊依法、全面、準確公開,要指導市縣充分利用現代化資訊工具為群眾獲取徵地資訊創造便利條件。各市縣政府在政府入口網站或國土資源部門網站設定“徵地資訊”專欄公開徵地資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徵地資訊依申請公開查詢平臺。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通知》將用地批覆檔案,徵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徵地報批前程式的相關證明材料,“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專案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徵地批後實施中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納入主動公開範圍,進一步加大了徵地資訊主動公開力度。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徵收資訊公開主體是什麼的主要內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文中,國土資源部向大家說明了一個重要資訊就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這就從政策上保障了我們的權利,市縣政府作為資訊公開主體是有義務向我們公開關於土地徵收的資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