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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的內容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75W)

在當今這個社會,大家都知道,人們對於資訊這一部分的關注度是一直在增加的,政府也是為了維護公民的權益不斷的進行資訊公開,很多地方制定了資訊公開的指南。那麼,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的內容是什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的內容是什麼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

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的內容是什麼?

一、固安縣工商資訊公開分類

固安縣工商資訊分為三類:一是主動公開的資訊,在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工商資訊;二是依申請公開的資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固安縣工商局申請獲取相關資訊;三是不公開的資訊,依照保守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工商資訊不公開。

二、《固安縣工商資訊公開目錄》編排體系

(一)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目錄使用文件方式編排、記錄和儲存各類資訊,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號

單位

類別

公開內容

公開形式

公開時限

公開範圍

公開程式

責任部門

詳細資訊

(二)編排體系描述

1、公開內容。簡要描述公開資訊的內容。

2、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資訊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三類。

3、公開時限。公開時限指資訊公開的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限時公開。

4、公開範圍。公開範圍指資訊公開的界限。如面向全社會、面向所管轄單位、面向申請人等。

5、公開程式。簡要描述稽核程式,如:本單位內稽核後公開、其他單位稽核後公開。

6、責任部門。責任部門指本部門內具體負責提供該資訊的具體機構名稱。

三、工商公開資訊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資訊。工商資訊通過政府網站、新聞釋出會、政府公報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並根據需要採取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資訊公告欄、電子資訊屏等形式公開工商資訊。

1、主動公開範圍。固安縣工商局向社會公開的資訊範圍參見《固安縣工商局資訊公開目錄》。

2、主動公開形式。對於主動公開資訊,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固安縣工商局資訊查閱場所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3、主動公開時限。各類工商資訊形成或變更後,縣工商局將自資訊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工商資訊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資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縣工商局申請獲取相關工商資訊。縣工商局依申請提供資訊時,根據掌握該資訊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資訊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本機關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固安縣工商局辦公室;辦公地地址:固安縣新中街286號;郵政編碼:065500;(受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聯絡電話:0316-6190638。2.公開範圍。申請人需要縣工商局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條例》第七條、第八條和第十四條關於不予公開的政府資訊,可以申請獲取。

3、公開程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向工商局申請公開工商資訊,應填寫《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後,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縣政府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資訊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釋出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確定該資訊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①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固安縣政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傳送即可。

②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網路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後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

③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單位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並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絡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縣政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的辦理流程。

①審查。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鑑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②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③答覆。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答覆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當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第一,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申請內容含有不應當公開的資訊,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將可以公開的部分提供給申請人;

第三,屬於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第四,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資訊,告知申請人該政府資訊的掌握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第五,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並做好解釋工作。

第六,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4)收費標準及減免規定。本單位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並將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收費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

小編要告訴大家的是指南就是一個幫助大家更好的進行資訊公開的東西,因此他的內容是圍繞著資訊公開進行的。如果大家對於固安縣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的內容是什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懂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