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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是否可以做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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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是否可以做公證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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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


因國家正在抓緊制定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新標準,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宅地地上房屋僅作為附著物予以補償。相信新的法規出臺後,可能完全參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專案予以賠償,再次我們將拭目以待。在這裡我只是簡單估算應該補償專案:

1、宅基地補償費;

2、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

3、安置費和搬遷費;

4、困難補助和獎勵;

5、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

6、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