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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村村民且沒有宅基地 | 是否可以購買本村宅基地

宅基地 閱讀(2.18W)

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買賣,同村村民間可以轉讓,雙方向縣級國土資源局申請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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