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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遺失怎麼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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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遺失怎麼補辦?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制度也在不斷的健全,在我國所有的土地都是實行的土地國有制,那麼如果農村的村民在集體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後,是由宅基地證來確認土地的使用權的,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遺失怎麼補辦?要在報紙上宣告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並在十日後攜帶相關材料重新辦理即可。

一、如何補辦

(一)摺疊補辦流程

1、 先登報宣告將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登報後張貼公告徵求異議;

2、 10日後如無異議由房主申請所屬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到實地測量;

3、 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影印件、登記宣告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等相關材料;

4、 申請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摺疊補辦費用

農村房產證補償的費用不多,分為三個部分:

1、申請遺失登記不收費;

2、補辦房產證交納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檔案費10元/份;

3、登報費用。登報費用具體需要諮詢報社。

二、規定期限原因

1.出讓歷史上沒有經驗可以借鑑,年限短點比較好調整;

2.一個人的工作年期,一般為50年,假設從20歲開始,50年後就70歲了,可以夠他們一輩子經營,而且可以轉讓、繼承、續期;

3.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房產產權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計算,50年後房產就不能再用了。按照價值來算,用了50年就沒什麼價值了。

但到了後來制定法律時,就變成最高年限70年。其實50年或者70年,甚至100年都沒問題,這個數量的問題不大,也沒有多大關係,關鍵是到期以後怎麼處理。專家解釋,如果申請續期,交一定的續期費就可以了。續期費並不是按市場價格再賣一次,而是繳納一個象徵性的二次抵押費用。

三、宅基地證

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宅基地證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問題,雖然《物權法》已有相關規定,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由於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築物無法與土地分割的實施,造成宅基地相對應的房產證沒有實際用途--無法像國有土地上的房產一樣,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

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對應的,區別在於使用權的許可權: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不得轉讓、出售,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而國有建設用地就沒有上述相關的規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總結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遺失怎麼補辦,因為農村都是集體土地權,如果要在集體土地上建蓋房屋,也要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如果在後期想要進行轉讓買賣的話,只能向集體土地的成員轉讓,希望以上資訊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