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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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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判決書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宅基地房屋如何買賣

1、我國現階段的法律明文規定,農村宅基地不得買賣交易。

2、 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確實可以依照法律途徑進行合法有效的流轉,切使用權的物件限定為農村的集體成員,並且一旦將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出去後就不得再擁有新的宅基地了。此處的法律依據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3、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4、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5、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對於宅基地面積的確認,其實和拆遷城市房屋時確認房屋面積的道理都是一樣的,政府除了會檢視產權證上登記的資訊之外,必要的情況下也會丈量的。而且政府部門有專業的丈量宅基地面積的儀器,不過,大多數的情況下,證書上登記的面積和實際面積都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