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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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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一、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不可以買賣,轉讓需滿足以下四點:

1.需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和鄉級政府的批准;

2.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3.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4.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併轉讓。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遷出本村或屬於“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符合以上條件,房屋買賣才能萬無一失。

二、農村宅基地轉讓流程詳細步驟

未經法定程式轉讓可能會無效

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不同於普通商品房買賣,因為其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未經法定程式轉讓可能會無效,具體的程式為:

1.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檢視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農村房屋過戶應該去哪裡辦理呢?根據法律的規定,辦理農村房屋過戶需要去鄉或鎮的國土所。首先,買賣雙方需要去鄉鎮國土所提出農村房屋買賣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當地國土所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資料進行審查,實地進行勘丈、調查並進行公告;

審查通過、公告無異議,有國土所報國土局稽核;

國土局稽核通過,允許其買賣交易,即可辦理註冊登記、發證。

農村房屋過戶手續辦理所需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除此之外,購房者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需要本村的居委會同意,必須轉給本村沒有宅基地的人,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需要將房子一起轉讓。轉讓後的房屋的使用權也需要去辦理過戶手續,這個千萬不能省略,以免日後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