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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國家如何規定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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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章建國家如何規定強拆?

違章建國家如何規定強拆?

違章建國家規定的強拆主要指的就是因為存在著違法違章建築物,所以限期拆除之後仍然不拆除的,對此強制性拆除。

1、最高法關於違法建築強拆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覆》

根據行政強制法和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精神,對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的強制拆除,法律已經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機關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

2、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若是逾期不拆除的,將可能會被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二、私人強拆別人房屋什麼罪

1、如果個人非法強拆他人房屋,那麼依法構成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

私人是沒有資格強拆別人的房屋,如果貿然強拆別人的房屋,不僅雙方會引起衝突,甚至還有可能要為自己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強拆方屬於政府行為,那麼當事人認為這種強拆行為違反,可選擇起訴。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存在著違章或者是違法的建築物的話,在接到投訴舉報的線索,相關的行政機關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查處的,如果認為確實是屬於違章的建築物,就需要通過通過催告的程式要求其限期拆除,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拆除的可以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