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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定為強拆但沒有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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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章建築定為強拆但沒有拆該怎麼辦

違章建築定為強拆但沒有拆該怎麼辦

違章建築定為強拆但沒有拆的話應該分析違章建築的建蓋原因,分析拆遷方拆違的動機,找出有利的法律依據,啟動合法的維權程式,做到維權有據,進退有理。找出有利的法律依據,啟動合法的維權程式。有的房屋是沒有房產證但是土地合法手續齊全,那我們應該抓住土地有合法手續,沉住應對。

二、違法建築是如何認定的

1、對違法建築進行認定的法定主體

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市裡的違法建築由它來管。

二是鄉、鎮人民政府。它的執法範圍是鄉、村莊規劃區範圍內,農村的違法建築由它來管。

三是自然資源部門。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自然源部門有權認定農村的違法用地類違建並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但其不具備實施行政強拆的職權。這一類不常見,被拆遷人遇到了要加以關注。

實踐中,有的拆遷方會直接和被拆遷人說,是違法建築,按政策沒有補償或者是隻有很低的補償。

實際上,違法建築的認定主體是法定的,拆遷方不一定有資格在拆遷過程中直接認定違建。

2、認定程式

(1)調查取證

房屋到底是不是違建,相關部門首先要調查涉及房屋的所有人情況,形成的詢問筆錄,所有人應注意檢視,之後再簽字。

同樣地,有關部門也會要求所有人在《現場檢查筆錄》、《現場勘驗筆錄》、《調查筆錄》等筆錄上簽字,這些都涉及自身利益,一定要在確認內容後方可簽字。

(2)認定過程

規劃部門調查取證工作完成後,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於違法建築的認定。

在此過程中,被徵收人享有以下權利:

1.陳述、申辯權。

2.聽證權。

很多被拆遷人誤以為,只要被認定是違建了,自家的房子就要被拆了,其實不然。

綜上所述,這個房屋如果是被認定為違法建築的話也是需要一步步的相關證明的,在沒有違反城鄉規劃的情況下,按要求辦理手續也是可以的,在沒有任何證明的情況下房屋被強拆是屬於違法強拆的,可根據法律來維護權益;當然如果這個違章建築被定為強拆的話但還沒有被拆的話也可以去相關部門核實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