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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遭遇強拆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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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章建築遭遇強拆如何維權?

違章建築遭遇強拆如何維權?

違法的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城市管理部門有權對違法的建築進行拆除,如果買受人知道是違法建築還購買的,被強拆時是不受保護的,只能與出售人協商解決。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市計畫法》

第四十條 在都市計畫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都市計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設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都市計畫,尚可採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二、對於違法建築該怎麼處罰

(1)違法佔用集體土地或農用地進行建設, 處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 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沒收;罰款。

(3)對歷史和原因形成的違建處理:因為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或規劃手續情況,這種情況下不宜按照違章建築處理,特別是在房屋徵收和土地徵收中這類矛盾尤為凸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和原則,應當組織規劃、土 地、執法等部門對於未辦理關手續的建築物進行認定,認定為合法的要給予補償,認定違法的不予補償;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為實現拆遷速度,將一些歷史原因 形成的違章建築強制拆除。

綜上所述,違章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被強拆無法進行維權,管理部門針對違法建築是有權利進行強拆的,對於要修建建築物的時候應該在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申報,而且如果違建被拆遷也不會進行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