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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補償方案公告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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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哪些內容?

徵地拆遷補償方案公告有哪些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口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二、農村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怎麼樣?

(一)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二)拆遷房屋其他補償專案

除了以上幾種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裝置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三)拆遷非居民房屋的補償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裝置安裝價格計算的裝置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裝置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

(四)小產權房在拆遷守程中能否獲得拆遷安置補償?

具體而言:對於小產權房在拆遷守程中能否獲得拆遷安置補償,分為兩種不同情況。

第一,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於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物件。由於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於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於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

第二,小產權房是屬於違法建築。對於這種情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款“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的規定。

徵地拆遷的補償方案已經越來越規範化,讓人民對於拆遷補償的問題得到了進一步的解決,也讓人民對於拆遷補償的問題得到了一份安心,政府也必須要嚴格按照徵地拆遷補償方案來給人民進行補償,這樣的方案也讓政府更加的規範的解決此類的問題,讓法律給人民上了一把安心鎖。如果有遇到侵害到自己利益的問題時,可以採用法律的途徑來進行解決,使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