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徵收>

土地使用型別怎麼分

土地徵收 閱讀(1.01W)
土地使用型別怎麼分
土地使用型別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都市計畫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