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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分為哪幾種類型

土地承包 閱讀(1.93W)

一、土地使用權分為哪幾種類型

土地使用權分為哪幾種類型

土地使用型別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只限於本單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轉讓。出讓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進行轉讓、出租或抵押。必須遵守原出讓合同有關規定使用土地,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其使用年限為出讓年限減去原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的餘期,而且可以依法進行再轉讓、出租和抵押。

土地所有權又稱土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哪些?

1、招標出讓

是指在規定的期限內,由符合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以書面投標形式,競投某地段土地的使用權,由招標人根據一定的要求,擇優確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讓方式。適用於開發性用地或者有較高技術性要求的建設用地。

2、拍賣出讓

又稱“競投”,是指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有意受讓人到場,就所出讓使用權的土地公開叫價競投,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一種出讓方式。

3、掛牌出讓

是指出讓人釋出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佈,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4、協議出讓

所謂的協議出讓是指土地的出讓方和受讓方通過協商方式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一般多用於工業以及政府為調整經濟結構而給予優惠政策的專案。

五、土地出讓年限到期如何處理?

按照《民法典》規定,土地使用權年限屆滿時(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或都市計畫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可以申請續期使用,但具體實施辦法還未出臺。

綜上所述,以上內容告訴我們土地使用權分為哪幾種類型。實際上土地使用權只有兩個型別,而且我們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劃撥使用權只能作為單位來使用,嚴禁私自轉讓;另外的出讓土地使用權需要訂立嚴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來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