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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使用權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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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使用權型別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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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使用權型別劃撥的依據是什麼呢?

出讓土地,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從政府手中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政府同意。
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政府同意後補繳土地出讓金。一些公共設施用地就是這樣。
劃撥土地可以轉為出讓土地但是要交錢的。
至於得多少補償金就不知道了,這事還是去問問房管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