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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 閱讀(2.45W)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八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由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糾紛事項、理由和時間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