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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期滿而不申請續期會影響使用嗎

土地承包 閱讀(3.18W)

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期滿而不申請續期會影響使用嗎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期滿而不申請續期會影響使用嗎

不妨礙繼續使用,即業主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繳費,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國有建設用地到期後,該地上房產依然屬於購房者所有。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國有建設用地到期後,該地上房產依然屬於購房者所有。

無論是住宅還是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准予續期的,每次續期時間以10年為宜,對於原出讓年限較短的可適當延長。對於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後的起算時間可以與原使用期限截至日不連續,可以從續期批准之日重新起算,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應該從原使用期限截至日起算。只要符合要求,可以多次申請續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中國涉及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處置的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

第一,規定了各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最高出讓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和其他用地50年。

第二,確定了國家在使用權屆滿時優先無償收回土地的權利。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第三,提出了使用權人申請續期的權利,明確提出應重新支付出讓金。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即使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期滿而不申請續期也不會申請土地的使用權,實際上,按照我國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所規定的,出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來計算的,而且我們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劃撥使用權只能作為單位來使用,嚴禁私自轉讓;另外的出讓土地使用權需要訂立嚴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來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