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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還被監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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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還被監控嗎

一、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還被監控嗎?

取保候審期間一般不會被監控,但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是受監督的,取保候審期間人身自由是受限制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在宣佈取保候審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審期間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請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實施新的犯罪行為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實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干擾證人作證、串供行為,足以影響偵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四)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逃跑,逃避偵查的;

(六)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情節嚴重的,或者兩次以上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

(七)經傳訊無正當理由不到案,情節嚴重的,或者經兩次以上傳訊不到案的;

(八)違反規定進入特定場所、從事特定活動或者與特定人員會見、通訊兩次以上的。

三、辦理取保候審對保證人的要求有哪些?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法律並沒有規定過辦案部門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監控,監督和監控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而且,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取保候審,根據案件偵查的具體情況,取保候審期間也可以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並不是無罪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