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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登記嗎?

土地承包 閱讀(1.14W)

一、相關法律規定

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登記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1、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3、權屬稽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稽核;宗地自然狀況稽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稽核。 4、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5、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三、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7、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登記嗎?答案是當然需要登記。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戶口所在地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經土地局調查核實,確認土地的許可權後註冊登記,完成整個過程即可發放土地使用證書。所以登記這個步驟是必要的,它是辦理土地使用證的第一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