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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有什麼

土地承包 閱讀(2.83W)

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如下:
1、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3、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抵押財產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