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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後空地自建房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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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後空地自建房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一、在房屋後空地自建房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1、行政裁決

國務院令釋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一)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二)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二、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和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是會徵收或者拆遷公民的房產,為了更好的保障被拆遷方的合法權益國家也是規定了要在拆遷後支付一定的拆遷補助費用,在執行拆遷工作時也是需要按照國家的規定去執行,如果雙方在拆遷事宜上出現了糾紛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