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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房屋拆遷 閱讀(1.6W)

一、城市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城市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如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或者是被拆遷人和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那麼雙方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受理之後,通常會在30個工作日內,對於補償方式、金額、搬遷期限等事項做出裁決。如果當事人對於行政裁決不服,那麼可以在收到裁決書的60天內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級或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如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達成拆遷協議之後,但是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沒有履行約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是當事人雙方對於安置補償等問題申請行政裁決後,當事人一方對於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的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實行房屋徵收時,政府應該先對被徵收人進行補償,然後被徵收人在搬遷期限內進行搬遷。如果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是向法院起訴,有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搬遷,那麼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房屋拆遷安置協議中包括哪些內容?

1、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應當包括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2、實行房屋安置的,協議應當包括安置房屋地點、安置房屋面積、差價及結算方式、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期房安置的,還應當明確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內容。

3、另行審批宅基地安置的,協議應當包括地上物補償、新批宅基地地點、面積、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被拆遷人應將原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交給拆遷人,由拆遷人移交房地權屬管理部門。

綜上所述,開發商承接政府舊城改造專案後,會對破舊小區拆遷,如果和房東發生糾紛,處理辦法有協商解決、找拆遷主管部門裁決及到法院起訴等手段。作為房東,和拆遷單位發生糾紛主要集中在拆遷款發放上,起訴的話,要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