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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集體土地補償可以按照國有土地進行補償嗎?

補償標準 閱讀(5.21K)

一、徵收集體土地補償可以按照國有土地進行補償嗎?

徵收集體土地補償可以按照國有土地進行補償嗎?

集體土地按國有土地徵收是不合理的,同時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集體土地已經納入都市計畫區,按國有土地徵收也是要據情況而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二條 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涉及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土地權利人可以請求依照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補償的。

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都市計畫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援,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二、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徵地補償費用專案

(一)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二)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三)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四)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徵收集體土地要補償土地補償費;青苗費;土地上的附著物賠償(房屋或者其他的設施裝置等)和安置補助費用。這些補償費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