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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徵收土地補償費標準

土地徵收 閱讀(2.77W)

國家在對群眾的土地進行徵收,往往會涉及到對被徵收的土地進行賠償的問題。我國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對土地徵收過程中的補償費用進行了規定,包括了土地補償費、搬遷安置費用等等。國家每年都會出臺新的賠償標準,以保證被徵地人員的根本利益。那國有土地徵收土地補償費標準是怎樣的?我們來了解一下。

國有土地徵收土地補償費標準

一、國有土地徵收土地補償費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專案,按照法定程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土地徵收中的補償專案包括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它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和實際情況在國家政策的基礎上作一定的調整。國家對土地進行徵收,除了對土地本身進行補償之外,該土地使用權人的損失也要進行補償,如果該土地用於房屋建議,也會涉及到房屋拆遷,房屋拆遷過程中房屋本身的損失和房屋所有人的搬遷安置等費用,國家也會給予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