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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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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

2021年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青苗補償標準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國家徵用農民的土地,會給一定的徵收費。廣大農民比較關心的是具體會給多少補助。具體的補償是根據當地的經濟狀況,和土地的正常收入做決定的。每個地區的補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大家不要進行對比,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對補償不滿意可以找當地政府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