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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2021年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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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內容

重慶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2021年是什麼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重慶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以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的規定可知,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徵地補償費用專案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後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搬家補助費,3人及以下的每戶800元,4人及以上的每戶1000元。自拆自建戶宅基地補助費按遷建戶3人及以下戶每戶6000元、4人戶每戶8000元、5人及以上戶每戶10000元進行定額補償,並且每人一次性發給2000元搬遷補助費。

)、 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徵地補償計算

1、土地補償計算公式

(1)、土地補償費=被徵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2)、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徵地數÷徵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2、青苗補償費計算公式

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於生長期未能收穫,因徵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穫而使農民造成損失,所給予土地承包經營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青苗補償費的標準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計算,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並公告。 計算公式: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

3、安置人數計算公式

徵地時,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

4、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標準及計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由專案法人或者專案主管部門報專案審批或者核准部門批准。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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