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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什麼時發放 |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是什麼

補償標準 閱讀(2.91W)

土地被政府徵用之後,我們是可以按照土地的徵收面積以及土地的使用還有土地上的一些不動產獲得徵地補償的,一般情況下補償會以補償款和土地的方式給予我們,但只要沒有太大的出入一般我們都不會去追究這些問題,大多數人關心的是土地徵收款的發放問題,因為發放的時間長了會導致生活受到影響,不知道合適能夠領款的話就無法對錢財進行規劃,那一般情況下徵地補償款什麼時發放呢?

徵地補償款什麼時發放,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是什麼

徵地補償款什麼時發放

徵地補償款支會的法定時間是“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土地徵地的情況在當前社會中是非常常見的,不過各個地區的徵地補償標準和徵地的一些相關規定都是不相同的,這是我們需要去注意的地方,關於徵地補償款什麼時發放這樣的問題,一般在徵地協議中會有明確的答案,不過法律上對此也有規定,這些規定是值得我們去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