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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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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就是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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