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物滅失會引起兩種不同的法律後果:一、抵押權因抵押物的滅失而滅失;二、因抵押物滅失而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這時抵押權人仍可就該賠償金而優先受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