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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日

債務債權 閱讀(9.07K)
債務重組日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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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日怎麼確定啊?

債務重組日是指債務重組完成日,即債務人履行或法院裁定,將資產轉讓給債權人,將債務轉為資本或修改後的償債條件開始執行的日期。例如:甲欠乙100萬,到期日2010年6月1日。因甲發生財務危機,經協商,乙同意甲用其80萬元的商品抵債,甲在2010年6月20日將商品運到乙,並辦理有關解除債務的手續。,在此項交易中,2010年6月20日即為債務重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