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同一債權既存在擔保又存在抵押

債務債權 閱讀(1.98W)
同一債權既存在擔保又存在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是否能同時存在


由本質上為一民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不能單獨存在,所以是能同時存在的。

抵押權在法律實務中,它的主要性質是作為一種擔保物權。在法律實踐中很多的權利都是基於抵押權而產生的,比如說債權,債權作為一種民法上的權利,當它與抵押權上的擔保物權重合時,抵押權與其擔保物權上的債權是能夠同時存在的,這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是否能同時存在的具體內容,更多法律知識請諮詢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