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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將已抵押的房屋出租

抵押擔保 閱讀(9.62K)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出租人將已抵押的房屋出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責任


作為出租人,當然要清楚自己的責任,對承租人負責,也是對自己的房子負責。

出租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出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提供房屋,否則,每逾期一日將要支付不超過月租金3%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還得就不足部分進行補償;

2、出租人應按合同約定定期檢查維修房屋,否則,因沒有及時維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出租人需改建、擴建或改變房屋用途和結構的,須徵詢承租人意見,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批准;

4、租賃期間,出租人如需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屋,應當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

綜上可知,房屋出租人在房價或物價上漲的時候,其實是可以要求提高房屋租金的,但此時並不是可以隨意的就提高租金,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與承租人進行協商,然後才能確定最後提高租金的數額。若你對“出租人能隨意提高租金嗎”這個問題還有不清楚的,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珠海律師。